4月13日,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召开4月份纪检工作例会,集团公司及大通事业部全体纪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
会上,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、通报《青海省地方海事局原副局长李延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》等内容。集团公司及大通事业部对3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4月份工作计划进行汇报,纪律检查室副主任辛富善对4月份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会议要求,一是优化监督方式,不断做深政治监督、做实日常监督、做细专项监督。二要不能丧失理想信念,不能滥用手中权力,不能漠视外在监督。三要严守纪律,严管队伍,严于利己。通过每月例会,纪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、刻苦钻研,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更加精细的工作,为集团公司纪检工作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。